与土地局对簿公堂 为当事人争回土地
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杨洪波律师
在家乡,98年,杨洪波律师代理当事人打的第一个官司就是“ *** ”官司:原告是郊区普通的百姓,被告则是当地的土地局。故事的起因是土地局某位官员与她家是前后院邻居,一家在北,一家在南,两家邻居后墙对后墙,她家后墙北边本有1.5米的一块地,北边的邻居则在后墙开个了一个门,平时通行就走她家这块地。由于是邻居,双方一直相安无事。后来,该官员将房产欲销售,结果买主因通道问题提出质疑。该官员于是通过土地局一纸文件将她1.5米的土地作废,变为巷道。
该妇女到处上访,求告无门,准备提起行政诉讼,但又无人敢接她的官司。后来,她找到杨律师,杨律师听说后非常气愤:身为政府官员,为一已私利竟不择手段?更令人气愤的是一方土地在中间会扮演这样不光彩的角色!出于正义感,杨律师毫不犹豫地接了她的官司。
庭审中,杨律师充分阐述了土地局无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。庭审后,法官主动联系杨律师,说:如果判决,土地局会败诉,但这样土地局面子上不好看!他希望双方能和解:让土地局发文撤回先前作出的争议文件,原告方则撤回起诉。考虑到这样处理,属于原告方的土地已经追回,诉讼目的已经达到。于是,杨律师建议当事人撤回了起诉。